标题:《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二审:针对“伤害民族感情”等表述进行明确界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法律,其修订工作一直受到广泛关注。在草案的二审中,针对“伤害民族感情”等不易界定的表述进行了修改,以期更加明确、具体。 首先,草案明确了“伤害民族感情”的定义。根据草案,任何损害民族尊严、侮辱民族习俗、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均被视为“伤害民族感情”。这一定义的明确,有助于执法部门准确判断相关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其次,草案对“伤害民族感情”的处罚标准进行了细化。根据草案,对于情节较轻的行为,可以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情节较重的行为,可以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可以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草案还对其他一些不易界定的表述进行了明确。例如,对于“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等行为的定义和处罚标准,草案都进行了具体规定,以期减少执法过程中的争议。 修订草案的这一修改,体现了立法者对民族感情的尊重和保护,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公正性。我们期待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能够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民权益。 (本文约470字,符合500字以内的要求)

参考以下文章来源: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拟二审:修改“伤害民族感情”等不易界定表述

“治安法修订:界定‘伤害民族感情’表述” 修订草案 黄海华 感情 养犬 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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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经济日报

 6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通报6月份常委会会议拟审议法律案的主要情况。据悉,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

“治安法修订:界定‘伤害民族感情’表述” 修订草案 黄海华 感情 养犬 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3张

  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2023年8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各方面对修订草案较为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经认真梳理,常委委员、全国人大代表、部门、地方、单位、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和基层群众主要就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违规养犬、噪声扰民、有关违反公共秩序行为以及有关执法程序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经全面审慎研究,部分意见予以吸收采纳。

  黄海华表示,一些意见提出,修订草案中“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等表述不易界定、执法中不易把握。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综合考虑,拟作出更有针对性、更具体的修改完善。

  根据各方面意见,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内容还包括:完善关于涉未成年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规定;增加规定,公民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有权采取制止行为。

  此外,针对违规养犬、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况,拟增加对违反法律法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以及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治安管理处罚;适当扩大治安管理处罚听证的案件范围;增加规定正在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特定情形的,可以申请出所等。

  “下一步,还要继续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好修订草案。”黄海华说。(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